機車到報廢年限了,但平時跑得少也就兩萬多,可以延遲報廢嗎?

西門町拓海 2023/01/05 檢舉 我要評論

這是一位車友發表在問答平台上的一個問題,我感覺有必要拿出來討論一下,因為它將會是很多車友遇到的實際情況。

1.摩托車為什麼要強制報廢?

關于這個問題簡單來說就是車輛的實際表現會影響其他道路參與者的權益,其中既有性能方面的,也有尾氣達不到環保要求的因素。

假如當前車輛因為年久失修存在一些安全隱患,那麼繼續上路行駛的話,就會對自己和其他人員造成傷害,比如年代久遠的車輛會有自燃,剎不住車等的可能,而隨著使用年限的增加,尾氣的排放也會有無法滿足環保要求的表現,所以就需要對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進行強制報廢。

不過現階段的摩托車隨著技術的升級換代,質量的不斷提升,用途的轉變,在有限的使用年限內,并不會有性能方面的明顯下降,也不會有安全隱患。

尤其是那些接近報廢年限,但實際騎行公里數并不多的車輛,基本上就是新車狀態,這樣的前提下對其進行強制報廢,也是一種資源的浪費,所以現在很多有識之士都在呼吁,對于摩托車強制報廢規定的改革。

2.摩托車到期后是否可以延期辦理?

現階段根據我國《機動車強制報廢規定》的相關內容,摩托車會有時間和公里數的限制,其中兩輪摩托車為8~10年,累計行駛公里數10萬km,如果車況良好最多可以延長三年,如此一來兩輪摩托車的有效使用年限就會變成13年。

所以題主騎了兩萬公里的摩托車,是否可以辦理延期報廢,主要取決于自上牌之日起到現如今的年限,請注意是上牌日期并不是發票日期,這個時間段在行駛證上會有明確的標注,因此題主可以拿出來看一看。

假如題主的摩托車已經走過了十年的風風雨雨,那麼它其實還可以再用三年,因為兩萬公里的行駛路況,符合車輛狀況良好的條件,所以就可以延期辦理強制報廢,但這是基于沒有出現過重大事故,并且沒有脫檢的前提之上的。

當然現階段對于摩托車的年檢也有了新規,會相對寬松一些,不會像前幾年那麼嚴格,自注冊日期起小于等于十年的車型只需檢驗兩次,十年后每年檢驗一次。而這項政策也被小伙伴們稱之為摩托車強制報廢改革的前奏。

3.摩托車到期后,如果無法延期報廢又該怎樣?

關于這個問題目前只有一個標準答案,只能是忍痛割愛。關于網傳過戶給沒有駕照的家人,然后謊稱被偷,貌似是個好辦法,但是它也只能是擺在家里看看,已經不具備上路的資格,所以它的實際可操作性其實并不高,和強制報廢并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只是你能看到車而已。

綜上所述,在摩托車強制報廢規定沒有改革之前,行駛公里數并不多的車輛,在面對強制報廢規定時很無奈,所以選車時一定要結合個人的實際需求,考慮一些務實的車型,最好將它在有限使用期限內的能量發揮到最大值,這樣可能面對強制報廢時就不會那麼的委屈。當然在各方面的努力下,但愿強制報廢和車輛年檢一樣會迎來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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